1月18日,吉木乃县人民法院喀尔交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代牧合同纠纷。2020年6月,在辖区某村委会的安排下,原告叶某与被告杰某口头约定,原告叶某将一匹马交由被告杰某代牧,约定一匹马每月的代牧费为50元。
2020年8月,被告杰某代牧期间原告的马因掉入铁丝网造成死亡。原告叶某要求被告杰某赔偿马的损16000元。而被告杰某认为,马的死亡不是被告造成的,且原、被告之间没有对代牧合同内容详细约定,不愿赔偿。随后,原告向吉木乃县人民法院喀尔交法庭提起诉讼。
为全面掌握案件事实,承办法官与当事人所在的辖区村委会取得了联系并了解到,被告杰某常年代牧该村村民牲畜,且被告在代牧期间确实造成原告一匹马死亡的事实,通过法理、情理等方面耐心与双方沟通。最终,被告同意赔偿原告一匹马的损失10000元,并当庭支付5000元,约定剩余5000元于2023年10月1日前支付。至此,案件圆满调解。
近年来,吉木乃县人民法院始终将多元解纷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突出调解工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提供诉讼便利、减轻群众诉累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既确保了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又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获得群众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