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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中院与云南南滚河、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杨文焕  日期:2023/3/17 字体: [大][中][小]

    为加强域内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进临沧生态文明建设,3月17日,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签订司法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就构建联动机制、促进业务交流、推动协同治理等达成共识,筑牢司法屏障,共护绿水青山。

    临沧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董琦分别与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王丽萍、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张斌红签署协议。

    法院与管护局在交流中表示,将积极推进双方在业务交流、生态普法、打击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等方面的沟通协作,强基础、补短板、提质效,推动形成共建共治、优势互补、创新发展的工作格局,保护好生态环境,建设好美丽家园。

    临沧,因其独特的地理区位,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丰富,成为滇西南的“绿色明珠”。长期以来,临沧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区域自然资源禀赋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建成各级自然保护区5个、各级森林公园3个、自然保护小区1个,域内独有的原始生态系统和90%以上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为生态环境保护注入司法动力,是人民法院的应尽之责、必施之举。全市法院将深化调研实践,以更多务实举措为山川“绿色外衣”系好“司法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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