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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井陉法院:庭前调解涉企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忠勇 李学建  日期:2023/4/14 字体: [大][中][小]

    为优化营商环境,用司法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最优化的法律服务。日前,采取庭前调解方式,办结两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而且促进了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继续进行合作发展,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10月24日,原告某柴油销售公司与被告许某签订柴油供销合同,被告从即日起陆续从原告处购买柴油,经双方结算,被告共欠付原告购油款3万元;另案被告于某也于2022年10月份从原告处购买柴油,欠付原告购油款6.1万余元。原告多次催要,两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影响了企业资金周转。为此,今年4月上旬,某柴油销售公司同时将两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给付所欠购油款。

    井陉法院立案庭接到诉状后,迅速将案件分派至行政综合审判庭。该庭办案人员及时与原、被告联系,通过了解具体案情及基本事实并进行研判,认为这两起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适用庭前调解,有化解双方纠纷的可能性。由于原告方代理人在外地且为孕妇,行动不便,办案人员便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双方沟通、协调,讲解庭前调解的重要性和优越性。双方在线上均同意庭前调解,并达成初步调解协议后,办案人员通知两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

    为了给当事人节省时间,4月12日调解当天,主办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分工明确。经过调解,两案均约定以分期给付的方式,被告在三个月内给付原告所欠的购油款。接着,办案人员加班加点完成了拟定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送达等一系列工作,最终在一天内办结,原、被告双方作为长期的合作伙伴也握手言和,表示继续合作,并对法院办案人员着力为当事人着想,认真、快速、高效办案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赞扬。(作者单位: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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