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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墓毁损引纠纷,人民调解促和谐——山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祖坟损坏赔偿纠纷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黄继忠 周芳洁  日期:2023/11/16 字体: [大][中][小]

    “你们施工方毁坏了我们方氏一族祖坟的坟手和坟头,必须进行赔偿!”村民方某气愤地说道。

   “赔偿可以,但是我们公司只能赔偿3000元,你们提的10000元也太多了!”施工方邓某也不甘示弱。

    2023年11月15日,山北乡某村方氏一族5人来到了山北乡司法所,要求209国道施工方邓某赔偿祖坟被毁造成的损失费10000元。

    经询问得知,方氏一族在209国道山北乡中秋村路旁边有一座祖坟,209国道施工方邓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毁坏了这座祖坟,后经当地村委会多次调解,但双方在赔偿数额上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他们来到山北司法所请求调解。

    司法所的调解员敏感地意识到,这虽然是很小的民间纠纷,但是涉案祖坟牵扯的人数众多,如不及时得到化解,随时有可能升级为群体事件或刑事案件。于是,司法所立即联合乡综治中心制定调解方案,展开调解。现场双方据理力争,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先采取“面对面”的调解方法,但是双方互不相让,争持不下。施工方认为赔付数额过高,只松口同意赔偿3000元,但是方氏村民要求最低赔偿10000元,双方争执不下,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调解员最后采取了“背靠背”的方法,分别向双方分析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多一些谅解和包容,各让一步。经过大半天的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施工方邓某现场随即履行赔偿方氏一族6000元损失的义务,双方握手言和。

    山北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到矛盾纠纷妥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全力维护了山北乡的和谐稳定。(作者单位:山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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