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诉讼制度,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机关依法应诉的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近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行政登记案件,榆树市自然资源局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了一系列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各方当事人在法庭主持下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此次庭审充分展示了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展现了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的强力监督属性。
庭审过程中,行政机关参与旁听的工作人员通过认真观摩庭审环节,充分了解行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现场体现司法审判过程,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公正,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对案件事实认定、调查取证、程序规范、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专业、更便捷的服务起到了促进作用。
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在行政审判领域的生动实践。近年来,长铁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上升,法定代表人出庭机制有效运行,有力以司法力量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助力新型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