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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上“马甲”也逃不过“法眼”
——-河北孟村法院执行法官识破鬼蜮伎俩执结难案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黎明 张丽娟  日期:2024/2/1 字体: [大][中][小]

    “感谢王法官!被执行人李某那么多套路,要不是你们,我们怎么能发现他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张某来到法院对着法官王占魁再三感谢道。

    2024年1月26日,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内,态度嚣张的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执行威慑下,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了还款义务。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22年8月,孟村县法院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21年,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签订买卖合同,约定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被告李某每年至少向原告张某出售废铁3000吨。同年,原告张某支付被告李某30万元购铁款。2022年2月,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核对完双方账单后,被告李某再未履行合同约定。原告张某派人前往被告李某处调铁,均无结果。2022年8月,原告张某至孟村县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判处被告李某支付原告张某剩余货款加违约金共计12.36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未履行义务,原告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孟村县法院于2023年3月立案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王占魁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执行文书。并通过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结果一无所获。因被执行人李某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经征询申请执行人张某意见后,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王占魁多次驱车来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蹲守,均没有效果。2023年12月,执行法官王占魁到被执行人李某住所地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对被执行人李某的家人进行了询问,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外出躲债,下落不明,执行进入困境。这期间执行法官王占魁多次查询被执行人李某财产状况,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李某,均未获得其财产线索。

    2024年1月24日有关人员向法院提供线索,说发现了被执行人李某的信息,申请执行人张某立即向执行法官王占魁提供了被执行人李某的居住地址等线索后,准备提前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查看其是否在家,恰巧遇见要出门的被执行人李某,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双方发生口角,被执行人李某向110报警求助。执行法官王占魁到达现场时,110民警已在现场调解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双方的口角。执行法官王占魁见势立即与110民警交接,将被执行人李某拘传至法院。

    在调解过程中,经过执行法官王占魁进一步调查,确定了被执行人李某拒执的事实,原来被执行人李某为躲避执行,穿上朋友马某的“马甲”收取货款。

    而被执行人李某对执行法官王占魁提出的还款方案百般推脱,还哭诉自己身体不适、生活压力大等原因无力偿还欠款。执行法官王占魁见被执行人李某毫无还款意愿后,拟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面对执行威慑,被执行人李某脱下“马甲”,表示愿意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希望通知申请执行人张某进行和解。被执行人李某借用执行法官王占魁的电话向朋友筹款。并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将朋友送来的110000元现金偿还给申请执行人张某后,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行结案。

    申请执行人张某拿到钱后,对执行法官和执行干警们的工作作风十分敬仰,而执行法官王占魁和他的执行干警兄弟们又踏上了执行之路。

    笔者感言

    纠纷的化解,其实就是双方之间心理矛盾的化解,积极沟通共同解决困难,不要一味逃避!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许多被执行人未能认识到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权威性,对于自己的行为不能正确认识,对于法院的生效裁判不能正确履行,最终后悔不已。

    为坚决打赢“切实解决执行难”孟村法院将不断建立、完善执行长效机制。执行干警也将废寝忘食、夜以继日冲锋在执行攻坚一线,让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执行难问题,得到实质性突破。使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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