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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不知悔改,“骗情窃财”被判刑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韩虹玉  日期:2024/2/6 字体: [大][中][小]

    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的张某已是负债累累,且曾因犯盗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仍不知悔改,竟多次盗刷女友微信,终究赔了“夫人”又获刑。
被告人张某与郎女士曾是恋人关系,二人确定关系之后便开始同居,因张某没有固定职业,故二人的平时生活花销均由郎女士负责。张某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其名下银行账户均被冻结,无法使用自己的微信支付功能。偶然间,张某知道了女友郎女士的微信支付密码,张某在郎女士睡觉或者不注意的时候,利用郎女士的手机盗刷微信的款项11万余元。张某为了掩盖犯罪事实,每次转账之后便会删除微信的相关交易记录,其所获赃款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以及日常花销。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及其犯罪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大家,恋人之间也要保持适当的界限,不要沉浸在甜蜜的爱情里迷失自我,手机密码、微信支付密码、银行账户密码等个人信息不要随意透漏给他人,防止因密码泄露导致个人财产被盗,到头来“人财两空”。(作者单位:和龙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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