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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公明:坚守调解一线,厚植为民情怀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武善鹏  日期:2024/2/7 字体: [大][中][小]

    公明,现任蒙阴县坦埠镇东坦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临沂市二级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20余年,多年来一直奔走在基层一线,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畏辛劳、不计报酬,只为化解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

    在调解工作中善于以案释法。从事调解工作20多年来,公明同志在坦埠镇及周边乡镇群众中间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用他自己的话来讲:“这一路走来,我有一个很深刻的感受,调解工作对法律知识、对法治素养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特别是近些年,随着群众维权意识和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在农村做调解工作不能再单单地依靠权威和人情,依法办事、公正处理越来越来被群众所看重。”所以,在对每一起矛盾纠纷的调处过程中,公明同志都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案涉法律知识的普及,让他们尽可能地抛开个人主观立场,从法律的角度去看待、分析矛盾纠纷,这样调解效果也就更容易被当事人接受。除了通过调解这种“线下普法”的方式,公明同志也会时常地挑选一些热门的法治案件,推送到村里的微信群中,开展“线上普法”,让群众不仅知道社会热点事件的事实真相,更了解、掌握这一事件背后的相关法律规定,起到以案普法、以案释法的效果。

    在调解工作中做到用心用情。农村的矛盾纠纷大多是婚姻家庭、邻里、山林土地、宅基地、继承赡养一类的纠纷,事情不大,也不复杂,但如果处理不及时、不恰当,当事人的情绪得不到正确的梳理、开导,很有可能会导致比较严重的后果,产生不良影响。近年来,各地发生的一些恶劣的刑事案件,一开始就是简单地民间纠纷,但因为种种原因,迟迟没有化解,矛盾越积越严重、仇恨一再被放大,最终爆发,酿成恶果,代价惨痛、教训深刻。对公明同志来说,在调解矛盾纠纷时,坚持的一个原则就是:只要当事人找到你,就是对你信任,就得对他们负责,用心用情去处理矛盾纠纷,找到症结、全力化解。公明同志常说,做调解工作,千万别怕麻烦,就要有一股劲,一次聊不成,就两次,两次不行就四次五次,你的付出和心情,当事人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随着你多次的做工作,慢慢地,当事人的怨气也消解了、矛盾也就慢慢地调处成功了。调解工作是个慢活、功夫活,只要下上功夫、花上时间,总能把难事化解了,换来当事人的笑脸。

    在调解工作中保持学习热情。做了这么多年的调解工作,公明同志的调解方法,很多时候主要靠的是一些生活阅历、生活经验这些“土办法”,真正专业的法律知识、调解技巧,对于公明这位老同志来说还是有所欠缺的,但多年来,公明同志并没有放松学习,他通过法律书籍、专业人士和工作实践这些途径不断提升自己的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公明同志以身作则,从他自身做起带动村两委成员,村两委成员带动全体党员,党员同志带动身边群众,起到一个遵守法律、学习法律的带头示范作用,在全村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良好氛围。其次,公明同志将法治学习列入每个月党员学习日的固定内容,定期邀请司法所、村法律顾问等工作人员,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通过这种面对面的法治课堂形式,将法治学习固定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全体党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此外,公明同志还是蒙阴县人民法院坦埠法庭的一名人民陪审员,他对每一次陪审活动都很珍惜,都把它当成一次加强学习、提升自我的机会,通过一次次的陪审,通过与法官的探讨交流、与当事人的面对满谈话,不仅让公明学到了很多有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法律知识,也让他对当事人的内心想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这些潜移默化地影响、改善着他的调解能力和水平,以及对调解工作的认识。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公明已累计化解矛盾纠纷600余件,涉及金额1000余万元,公明同志已成为党委政府认可、群众信任的“和事佬”“贴心人”。2023年9月,公明同志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是蒙阴县唯一一位受到表彰的基层人民调解员。用他自己的话说,这既是一份荣誉,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一定要对得住这份荣誉,以此为起点,再接再厉、不骄不躁,努力为平安蒙阴、法治蒙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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