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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木镇:租金拖欠欲维权 高效调解化干戈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黄旋 李宁  日期:2024/2/29 字体: [大][中][小]

     2024年2月28日,樟木镇成功调解一起经济纠纷,保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据悉,罗某贤等人向韦某海租用位于樟木镇川山村、寺江村果园基地634.38亩,每亩租金920元,年租金约58万元。2月27日傍晚,因罗某贤等人久未交付租金,韦某海采取了堵路行为,阻碍了罗某贤等人的日常通行,双方现场发生争执。樟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得知后立即安排人员到场了解,积极安抚双方情绪。待双方稳定下来后,要求韦某海停止通过不合理行为维权,并建议双方于次日进行调解。

    2月28日上午,樟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先后对韦某海、罗某贤进行单方调解,了解各自诉求。因罗某贤的拖欠租金行为,韦某海有权停止果园基地出租,并要求其支付相应的租金和复耕费用约14万元。罗某贤等人对此并无异议,并承诺于2024年3月2日前完成支付。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并签订调解协议书。

    这起纠纷的化解,是樟木镇将司法为民的初心落实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中的又一体现,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节约了诉讼成本,还能更加快捷、高效地化解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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