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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赵庙镇:传统文化与法治相结合, 推动人民调解工作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汝发  日期:2024/3/21 字体: [大][中][小]

    今年以来,赵庙镇通过学习深化“枫桥经验”,结合我镇实际,聚焦基层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赵庙镇将文化与法治文化相结合,扎实推进调解文化建设,积极营造人人知调解、遇事找调解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人民调解文化宣传,营造浓厚调解氛围。与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相结合,将人民调解的相关知识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调解真人真事编排成文艺节目,通过腰鼓队、三句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搬上舞台,大力宣传人民调解法,弘扬人民调解文化,达到寓教于乐,潜移默化的目的。

    二、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场所建设,增强人民调解亲和力。积极打造特色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各项调解制度统一上墙,改变以往调解室单一的布置,从当事人心理特点出发,为调解室配备徽文化调解背景墙、“家和万顺、国泰民安”等调解文化用语标识,使当事人感受到情感上的亲和,从而有效提高调解效果。

    三、深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调解效能。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加强调解人员法治教育和道德文化教育,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大讲堂、人民调解卷宗评查、编写人民调解案例,有效提升调解人员的调解技能和法律素质,调解中做到“和颜悦色,使其想“和”;心平气和,使其愿“和”;握手言和,使其真“和”。

    四、充分发“1+1+1+N”职能作用,做到各尽其责。赵庙镇充分发挥1名村居法律顾问、1个村调解组织、1个“百姓评理说事点”、N名村级法律明白人基层矛盾纠纷排调机制作用,将调解阵地下沉前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贴近基层、熟悉群众的优势,积极及时收集村情民意,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依法调处基层民间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疑难复杂纠纷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目标,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乡村振兴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整合调解自愿,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成果。赵庙平安办组织司法、公安、土地、法庭、信访等部门将常见的各类成功调解案例印制成册,以自助式调解的形式放在调解室的法律图书角,供纠纷当事人自助参考,作为“调解”前置关口,有效提高了调解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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