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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为抓手 助力经济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宋鑫玥  日期:2024/4/5 字体: [大][中][小]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合同(协议)签订工作程序,促进农村工作规范化,推动大河镇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我镇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规范村干部行为,加强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

    强化制度,狠抓落实。大河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鹿泉区文件精神,制定了大河镇相关文件。要求全镇26个村遵循“五步工作法”,严格合同(协议)签订的程序,村干部明确责任,规范签订流程。镇合同管理部门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对合同(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农村各项合同(协议)文本内容齐全、程序合法。对村集体经济合同试行台账动态管理,实行专人专柜管理,建立合同(协议)登记簿,确保资料完整。

    划分标准,强基固本。大河镇根据各村土地租赁价格高低不一、悬殊较大的现状,找典型广泛询问各村书记意见、镇领导意见,结合大河镇辖区内各村实际情况,按区域、土地性质、土地用途,分三种类型给出了指导价格,并要求缩短租赁期限,约定租赁价格逐年上浮。文件出台后,大河镇杜童村入户走访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执行,2024年新签订9份土地租赁合同,将整个承包期内的租金一次性收取,且按要求分年度确认了村集体收入,一季度收入已达20多万。指导意见的出台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确保了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回头看”。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有效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大河镇开展合同专项行动“回头看”,要求各村安排专人对六类主要问题通过查阅原始底账、走访村民等形式,进行“回头看”,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如发放催缴通知单、通过法律程序等方式,按要求整改到位。镇农经对履行不到位的村,发放通知函,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大河镇多措并举,以合同为抓手,对村集体所属的资源资产进行梳理,分类盘活、优化配置集体资源、健全集体资产定价机制,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大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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