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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媛:“未成年”不是犯罪的“保护伞”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陈媛  日期:2024/4/9 字体: [大][中][小]

    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3名同学杀害。检察机关认为,3人作案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故意杀人致被害人王某某死亡,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此案性质及其恶劣,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谴责。近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像这样类似的校园欺凌事件还有很多,有的未成年人因为胆小怕此事声张而不告诉老师、父母;有的地方为了降低“存在感”而对校园欺凌事件不报、瞒报,导致欺凌事件频发。舆论认为,不能让“未成年”成为犯罪的“保护伞”,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希望能以这些事件为教训,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那么,导致校园欺凌事件频发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一方面,目前在农村地区或是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地区,留守儿童居多,他们的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忽视了对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导致未成年在心理不健康、价值观扭曲;另一方面,随着科技进步、电子产品普及,未成年人几乎人手一部“智能手机”,由于他们年龄尚小、社会经历不足,很容易被虚拟的网络游戏、不恰当的网络言论所误导;除此之外,学校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最终对学生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视度不够,对导致他们走向犯罪的道路。

    因此,要从根本上打击校园欺凌,笔者认为,首先,我们应该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学习环境和社会环境,法律、教育等相关部门要采取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制作动画海报等多种方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学校可定期邀请专家到校开展法治宣讲,提高学生对校园欺凌问题的认识及法律意识;其次,要重视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学校、医院等单位应定期为他们做心理健康辅导,遇到不良情况应及时干预、制止,引导未成年人对校园欺凌勇敢说“不”;此外,家庭教育也尤为重要,父母要从件件小事出发,重视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从一言一行中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作者单位:马尔康市木尔宗乡人民政府)

    网络连接:https://edu.sina.com.cn/l/2024-04-08/doc-inarchuu4117205.shtml?tj=cxvertical_pc_hp&tr=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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