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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力度 雷霆出击促履行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艺  日期:2024/4/10 字体: [大][中][小]

    近日,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彰显了执行强制力和司法公信力。

    在王某申请执行丁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丁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王某货款179000元,会员卡制作费2100元,合计181100元。利息以181100为基数,自2020年12月27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因丁某迟迟未履行上述义务,王某遂向江源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丁某下发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但丁某不接电话,长期处于消极履行状态。执行法官当即决定远赴江苏,去往丁某居住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到达江苏后,通过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线下查控措施查询了丁某名下财产,冻结了丁某微信、支付宝等账户,并对丁某采取了失信惩戒措施,限制丁某高消费及乘坐高铁、飞机等行为。丁某因其出行及贷款均受到影响,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当即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至此,该案执结完毕,因丁某态度良好并主动履行了其还款义务,法院决定解除对其采取的失信惩戒措施。

    下一步,江源区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加大执行力度,强化信用惩戒,不断压缩“老赖”生存空间,用足、用好、用活各类强制措施,维护法律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的力度、速度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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