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安市人民法院榆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高效化解农耕纠纷。
榆林镇某村村民刘某和孙某土地相邻,双方因土地界限问题产生争议,争执不下,经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因通行、挖土等问题再次发生争执,刘某来到法庭反映情况。时值春耕季节,为避免纠纷影响春耕,法官主动联系司法所、村委会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争议土地现场,在田间地头对双方进行调解。在了解基本情况后,法官从情、理、法多个角度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劝解双方都是乡里乡亲,要本着邻里互助、和睦相处的原则,要换位思考,互让一步,以和为贵。最后在多方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均表示允许对方合理利用自己争议地界相邻的土地,一场邻里纠纷得以及时妥善化解。
集安市人民法院榆林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与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实质运行,不断加强与司法所、村委会等基础调解组织联调联动,做深做实能动履职,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共同维护乡村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