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过来起诉,下午就将钱拿到手里,还是法院靠谱......”。拿到案款的阿某为办案法官点赞!
4月23日大一早,一位当事人将一纸诉状交到英吉沙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手中。
据悉,2023年5月,萨某和男友购买的一套住房已经装修完毕,配齐家具就可以入住了,由于前期买房装修等费用几乎花光了二人所有的积蓄,正在为如何购买家具发愁的萨某,猛然间想起了自己之前的高中同学阿某正在经营家具店,于是,前往阿某店中,经过一番商谈之后,萨某从阿某店中购买共计价值3450元的家具并出具一份欠条,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
待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眼看萨某没有还款意向,阿某碍于同学之间情面,间接地提醒萨某,此时,萨某不但没有接受阿某善意的提醒,反而觉得阿某不信任自己,一来二去,双方矛盾急剧上升,在此期间,阿某越想越生气,遂向法院提交了诉状。
案件受理后,法官考虑到双方之前是同学关系,而且欠款金额不多,本着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的原则,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调解过程中,法官以案件事实为基础,找准双方争议点,从法律、情理方面与双方进行沟通,最终经过法官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达成一致意见,萨某当场给付了家具款3450元,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