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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电梯有问题,可以不付尾款吗?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罗燃  日期:2024/4/25 字体: [大][中][小]

    近日,江油法院受理了一起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

   “你买了电梯不付尾款,我当然要告你!”

   “你们卖的电梯有问题,你还好意思告我?”

    双方当事人一见面,就激烈地争执着……

    考虑到诉讼会使得双方的关系进一步僵化,承办法官决定从调解着手,促使双方化解矛盾。

    因双方的争执在于电梯的质量问题,承办法官就与双方一起,前往实地查看电梯的情况,并就存在的矛盾耐心对双方进行辨法析理,最终原被告双方就电梯的维修及剩余款项的支付达成了调解协议。

    在约定的维修期限内,承办法官对案件的调解情况进行回访:购买电梯的企业已经按照调解协议约定的时间按时足额支付了剩余的款项,出售电梯的企业也正在加紧维修电梯。

    双方当事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对法院的回访工作予以了认同和感谢。
从庭前调解成功,再到案后回访督促履行完毕,是江油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企业经济发展的生动实践。

    今后的工作中,江油法院会继续积极主动开展案件回访,督导当事人自觉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服务于民落实到优化营商环境的每一个细节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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