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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酒店“先住后付”新模式值得推广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2024/4/30 字体: [大][中][小]

    住酒店也可以“住完再付款”了。随着预售式消费的风靡,部分酒店和订购平台也开通了“先入住,后付款”的销售模式。(4月30日《宁波日报》)

    其实,住宿业“先住后付”模式,与旅游业“先游后付”模式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其目的就是通过提升行业服务水平,让消费者获得更好的消费体验。

    以住宿业为例。一直以来,各地住宿业往往都是推行“先付后住”的消费模式,一来,酒店可以尽快回笼资金,二来,酒店也可留住旅客,避免旅客流失。而对于这种“先付后住”的消费模式,广大旅客也已适应。因而,大多数旅客对“先付后住”模式也往往予以默认。

    但现实生活中,由于“先付后住”消费模式存有诸多这样那样的消费矛盾和纠纷,如一旦遇到退订、改期,旅客往往会面临投诉难、退款难等问题。而如果行程临时有变化,旅客要提前取消,还要承担退订扣费,而且手续繁琐,有时需要与多个平台和商家沟通协商。加之,一些酒店存在收费过高、服务质量差等诸多问题,这让“先付后住”消费模式饱受诟病。可以说,“先付后住”消费模式,不仅影响了旅客的体验感,而且也有损住宿行业的整体形象。

    而推行“先住后付”模式就完全不一样,旅客不仅可以0元预订酒店,而且还可以“不住不付”,这无疑既是一种创新之举,更是一种利好之举。一方面,对于旅客来说,有了“先住后付”的选择权,就可根据消费体验选择是否入住,还可避免取消预订的纠纷和麻烦。另一方面,对于酒店而言,有了“先住后付”的承诺,酒店的信誉度和美誉度也大大提升了。可见,酒店“先住后付”新模式是一种双赢之举。

    当然,酒店推行“先住后付”新模式,不能仅仅停留于收费模式的改变上,而应在提升住宿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上下功夫,让广大旅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这才是终极目标。否则,如果服务质量跟不上,住宿体验差,那么,即使酒店推行“先住后付”的利好政策,旅客也不会买账,最终还会选择“用脚投票”。( 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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