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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拜戈阿吉·麦海提  日期:2024/4/30 字体: [大][中][小]

    近日,伽师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适用“以物抵债”程序成功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2022年年初被执行人阿某夫妇向申请执行人麦某借款2万余元,经过两年多的时间,麦某一直追讨此笔借款,但阿某夫妇一直未偿还。麦某遂起诉至伽师县人民法院,要求阿某归还欠款。胜诉后,阿某依旧未在规定时间内还款。无奈之下,麦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因迟迟联系不到案件被执行人阿某,两名执行法官便按照麦某提供的地址,驱车来到阿某家中。到达后发现只有阿某妻子在家,从阿某妻子口中得知,由于两人现正处在离婚冷静期,她本人也不清楚阿某现在何处。经过执行法官对阿某妻子的耐心释法析理,其表示家里目前只有一万元,剩余欠款愿意以自己的黄金首饰抵账。执行法官当即给麦某拨打电话,征得麦某同意“以物抵债”的意见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共同到当地一家黄金店进行对黄金首饰检验,就黄金首饰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后,以黄金抵偿剩余5万元欠款,案件执行完毕。

    下一步,伽师县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对拖延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采取高压态势,高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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