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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拒受理,温情调解终获赔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鑫  日期:2024/5/7 字体: [大][中][小]

    近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通过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场保险纠纷。

    2021年原告母亲为原告在保险公司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并按约定缴纳保险费,2023年原告因病入院治疗,经诊断确认原告患糖尿病,符合原告在保险公司参保的保险,随后原告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但保险公司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拒绝理赔,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15万元。

    开庭前,法官认为此案可调,并邀约双方到院进行调解工作,原告方认为己方所患症状与保险条款吻合,被告理应理赔。被告方认为保险条款中虽提及该症状,但仅限特别严重的情况下才可获赔,原告虽患有该病,但未达到“特别严重”情况,《不予受理通知书》也是基于此情况才出具的。

    为实质性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在充分阅读了保险合同,了解了双方的想法的基础上,分别与双方开“唠”,从诉讼目的、诉讼风险、诉讼得失等多个角度权衡利害,引导双方合理确定诉讼预期,回应双方的合理关切,呼吁双方直面问题,舒缓双方僵持关系。通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向,被告同意赔偿原告14万元保险金。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全员调、全程调、全力调”的工作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开展调解工作,用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群众零距离触摸司法的温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者单位: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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