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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监督者,也是“智囊团”湖北红安:精细化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秦娇娇  日期:2024/5/9 字体: [大][中][小]

   “从提供案件线索,到检察院电话反馈办理结果,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已全部整改,为你们的履职担当点赞。”前不久,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刘海全程参与了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流域综合治理公益诉讼案件,对该案办理效果给予充分肯定。

    对一个案件多环节参与、全方位监督,是该院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的一项常态化举措。

    近年来,该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理念,将人民监督员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检察办案全过程,借智借力、同心同向,以人民监督员履职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数据是最有力的证明。2019年8月以来,该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687人次,监督检察办案活动453件次,监督数量呈逐年增长态势。

    “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

   “有了大家的监督和助力,我们更有信心和底气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今年3月,红安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召开座谈会,邀请人民监督员结合履职谈体会、谋发展,该院有关负责人对人民监督员积极履职表示感谢。

    人民监督员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检察机关,是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监督者、参与者和见证者。从检察听证、庭审现场,到案件“回头看”、巡回检察、检察开放日……该院各项检察工作中都有人民监督员的身影。

    扎实有序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离不开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结合工作实际,该院研究制定了《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实施细则》,构建了全局谋划、部门参与、整体联动的人民监督员工作组织体系,及时、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重大部署、办案总体情况、亮点特色工作等,确保人民监督员能够实时掌握检察工作最新动态和工作进度。

   “好的制度离不开有力落实。”对于如何精细化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该院有关负责人进一步介绍,“我们设立专班负责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的收集、反馈和处理,全过程参与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同时,对监督意见建议及时梳理归类、分析研判,并及时告知办案检察官依法处理,跟进监督落实、及时反馈情况,提升人民监督员的参与感和积极性。”

   “选聘的人民监督员代表了不同行业、不同职务,覆盖了不同办事群体,能更加全面地反映群众司法需求。”该县司法局江愿青表示,将继续优化监督流程,会同检察机关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的履职能力。

    监督意见件件有回音

   “我女儿说在学校听了检察官的法治课,还参与了检察官的互动,很有意思!”今年4月,红安县检察院向人民监督员、红安县第一中学刘兴华反馈一季度该院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情况,刘兴华对该院未成年人法治宣传覆盖面广、形式新等方面高度称赞。

    今年1月,刘兴华受邀参加了该院召开的一起涉罪未成年人拟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不公开听证。

   “希望检察机关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抓住青少年身心特点,丰富普法宣传形式。”评议时,刘兴华结合自身工作经验、生活经历,就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提出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加强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等意见。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该院吸纳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的意见,立即将监督意见转化为工作举措,院法治宣讲团以“心尖上的检察•法治进校园”活动为载体,通过法治讲座、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形式,围绕预防校园欺凌等主题以案释法,传播法律知识。同时,协助学校建立预防性侵害、学生欺凌防控工作机制,推动学校将从业禁止、强制报告等工作落实落细,参与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今年以来,对全县范围内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8场,覆盖10000余名师生。

    普法活动深入到乡村、到田间,校园周边商店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人民监督员“真建言”,检察机关“真接受”。针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该院积极采纳,并将其转化为诉源治理的有效措施,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到检察工作中,不仅能够借助他们的专业知识提出专业的建议,还能借助他们的社会视角促进检察办案实现社会治理。”该院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干警表示。

    让“监督者”成为办案活动“参与者”

    知之弥深,行之愈笃。为更好地接受外部监督,提升办案质效,该院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担任“益心为公”云平台志愿者,参与检察公益诉讼线索提供、调查核实、公开听证、效果评估、跟进监督等活动,让人民监督员充分发挥“监督员”“观察员”“宣传员”作用,助推案件难点环节实现突破。

    深度参与监督的同时,该院还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在检察建议发出前,结合检察建议所涉原案类型、事实内容、被建议对象等特点,邀请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工作经验的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活动,主动借助“外脑”力量,提升检察建议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今年4月,该院就一起涉企被盗案件召开检察听证会,为提升检察建议内容的精准度,像往常一样,在制发检察建议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就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出意见建议。

   “检察机关拟制发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走‘心’又走‘实’,措施也具有针对性,但在社会治理措施方面应补充账物相符、注重宣传引导,提升企业风险防范意识等内容。”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会计师,人民监督员胡满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就企业建章堵漏提出补充意见。

    胡满的发言获得与会人员的一致赞同。在吸纳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的意见后,该院进一步修改完善检察建议。随后,向受害企业宣告送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上管理漏洞。

   “让我们从案件‘旁观者’转变为办案‘当事人’,整个过程中,检察机关充分听取我们的建议和意见,及时与我们沟通、反馈,我的履职感一年比一年强。”胡满在参与该案回访中表示。

    从纯粹意义上的“监督”深化为实质意义上的“参与”,2023年以来,该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的研究与提出、监督和落实工作32件次,人民监督员提出意见建议18条,检察建议“刚性”不断提升。(作者单位: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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