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欲知大道,必先为史。”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不移树立正确的党史观,驰而不息把党史学习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落在平常,始终如一秉承“三心”,求真务实答好党史学习教育“高分卷”。
从百年党史中浸润“而今迈步从头越”的奋斗信心,凝聚“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奋进力量。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深入学习党史过程中增强一份历史自觉,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时代浪潮中“乱云飞渡仍从容”。迈向新征程,党员干部要更加持续夯实理论之基,以理论武装凝心聚魂,从党史中汲取信仰的力量,从而强化思想淬炼,深耕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用炽热信仰锤炼忠诚精神,时刻让党史学习教育焕发的“信仰之树”屹立常青,指引前进方向。
从百年党史中浸润“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干事恒心,凝聚“踔厉奋发、砥砺笃行”的实干力量。进入新时代,广大党员干部要必须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成功经验传承好、发扬好。要勇于自我革命,始终保持敢于斗争的志气,全力战胜前进路上各种困难和挑战,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结合中心工作学党史,以学促干,不断锤炼党性修养,主动请缨到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层治理的一线去摸爬摔打,在斗争最前沿练就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
从百年党史中浸润“一叶一枝总关情”的为民初心,凝聚“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奉献力量。广大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马克思主义意蕴,站稳人民立场,始终坚守“人民至上”,把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沉下身子、迈开步子,再回到群众中去,带着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来,再用心用情用力带着“对策”回到群众中去,让党史学习教育结出的累累“为民硕果”惠民生、解民困、得民心。 (作者单位:河北省泊头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