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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睿智:青年干部的权力观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睿智  日期:2024/5/28 字体: [大][中][小]

    马克思说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情就是社会关系的具体体现之一。讲人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人情之中有原则、有底线,一旦越界,人情就会变质。习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必须过好“两关”,一是“自我关”,一是“人情关”。新时代的青年干部要过好“人情关”,就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首先,要明晰权力的来源。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可以精简为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赋”回答了权力从何而来,“权为民所用”则指明了权力的价值归宿。中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权力与人情的关系是一种公与私的关系。权力姓公而不姓私。广大青年干部应做到公私分明,一旦公私不分就极易陷入腐败的陷阱。毛泽东、毛岸英父子处理人情时的做法值得广大青年干部学习。面对杨开智(革命烈士杨开慧的兄长)的私人请求,毛主席态度明确,断然拒绝,并提醒杨开智“不要使政府为难”。而在私下里,毛泽东却利用自己工资帮助很多生活困难的亲朋好友。面对类似情况,毛岸英则在信中这样回应,“共产党有的是另一种‘人情’,那便是对人民的无限热爱,对劳苦大众的无限热爱”。这就是青年干部应当树立的正确的权力观和人情观。

    其次,坚守权力行使的底线。法与情是权力与人情关系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情是人们情感,法是原则与底线,是所有人应遵守的规范。重感情无可厚非,但一定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不能坏了规矩。古今中外都十分重视立法立规,现代社会更需要法律来维持社会正常运行。习总书记强调,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这里的规矩既包含党纪国法,也包括人们约定俗成的伦理道德。对于青年干部而言,规矩看似只是一种监督,但实际上是一种无形的保护,防止刚步入社会的青年干部在行使权力时突破红线。青年干部只有筑牢规矩意识,培养底线思维,才能守好初心,才能保持头脑清醒、不乱于心、不困于情。这要求广大青年干部既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也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最后,灵活掌握权力的运用。就人情关系发生的场域而言,权力与人情较多地发生于政商关系之中。俗语言,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党员干部同企业家的关系是政商关系的一个具体体现。现代新型政商关系可以精简为两个字,即“亲”与“清”。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离不开各级领导干部“干净”的同企业交往,了解企业家所思所想。为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怎样处理政商关系,既影响营商环境和市场秩序,又关乎政治生态和党风政风。“亲”与“清”是充满着辩证法的统一体,把握二者的“度”考验着干部的执政水平。处理好“亲”“清”关系,要求青年干部既掌握政治立场层面的“道”,也掌握方式方法层面的“术”。

    “亲”则两悦,“清”则相安。掌握权力运用的方法与艺术,学会拒绝是一门大学问。“时代楷模”廖俊波为了退回外地客商送的礼品,一直追到电梯口,说“你来找我,咱是朋友;你提着东西来,咱俩关系就不纯粹了,而是利益关系,以后朋友就没法做了”。当然,拒绝不等于不担当、无作为,党员干部当以“清”为前提,为包括企业家在内的广大群众提供热情服务、排忧解难,在权力运用的工作实践中实现“亲”与“清”的统一。(作者单位:黄骅市常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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