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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的惩罚——一棒子“打出去5万”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宋玉龙 阿迪拉  日期:2024/6/6 字体: [大][中][小]

俗话说

冲动是魔鬼

因口角纠纷引发矛盾

最终还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案情简介:

    2020年7月的某一天,被告哈某及其母亲与邻居发生口角。随后,因原告麦某、图某用语言攻击被告哈某母亲,继而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被告哈某一时冲动用木棒殴打邻居麦某、图某的头部、背部,致使麦某、图某受轻微伤。原告麦某、图某当日前往医院检查并住院治疗。事后,岳普湖县公安局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原告麦某、图某以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赔偿将哈某诉至岳普湖县人民法院。

    审理情况:

    经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人身权利依法受法律保护,被告的侵权行为造成原告身体的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因原告麦某、图某辱骂被告母亲致使矛盾激化,原告麦某、图某存在一定过错,需承担次要责任。

    判决结果:

    被告哈某支付原告的检查费、误工费、护理人员误工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5万余元。原告不服本判决,上诉至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判决。

    法官说法:

    打架的起因一般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认为不给对方一点教训怎显我“英雄本色”?结果却让自己“损失惨重”。冲动的惩罚不仅仅是金钱方面的,轻者会面临拘留、罚款,重者会面临牢狱监禁,并且会对自己的子女以及家人造成巨大的不良影响,代价惨重。所以,冲动是魔鬼,打架成本高,挥拳一瞬间,万物皆可碎,深陷牢笼中,亲人两行泪。(作者单位: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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