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方圆法 援详细内容
肃州区“三个提升”推动法律援助惠民生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丽君 马宏  日期:2024/6/7 字体: [大][中][小]

    今年以来,肃州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践行法治为民宗旨,立足扶弱济困,多措并举强化法律援助兜底保障,全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结合“法律十进”“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律师深入乡镇、街道、企业、军营、看守所等,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甘肃法网、法律援助云超市微信小程序等载体,扩大网络法律咨询覆盖面,为群众提供即时性的法律服务,实现了线下服务和一站式掌上办理相结合,让法律援助更加便民惠民。

    完善机制提升办案质量。制定了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审核发放流程,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规定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在案件办结后30个工作日内,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结案卷宗,经评查小组评查,根据得分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根据不同等次按照不同标准发放办案补贴,促使律师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受援人获得更优质、更高效的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共评查案卷423件,发放办案补贴53.32万元。

    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持续开展热情服务、微笑服务、文明服务,做到接件及时、办理高效。全面落实对乡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等群体主张相关权益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机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当事人开具《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实行告知承诺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严格规范案件审查、受理和指派工作流程,缩短审查周期,保证律师会见、阅卷时间充足,实现律师指派与承办监督无缝对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实行农民工讨薪“零”审查机制,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解答法律咨询458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0件,其中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法律援助手续42人,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36件,涉及农民工593人次,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56.45万元。(作者单位:肃州区司法局)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