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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斑竹园市监所开展肉类及肉制品监督检查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何郁  日期:2024/7/2 字体: [大][中][小]

    为进一步抓好肉类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按照县局统一部署,7月1日上午,斑竹园市监所对市场销售的畜禽产品特别是生猪肉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经营者采购肉类产品应当按规定查验供货者营业执照等信息,查验国产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确保货票相符。

    二、切实保障肉类产品质量。肉类产品经营者严禁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以及证货不符的畜禽肉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品、以其他畜禽产品假冒牛(羊、驴)肉及制品。

    三、加强肉品“边角料”管理。重点摸排是否有专人上门回收“边角料”,经营者销售肉品“边角料”时,应当查验收购者主体资质信息,了解掌握收购用途,并与收购者签订协议,明确其购买的肉品“边角料”不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确保肉品及其“边角料”的合法合规处理,防止肉类产品“边角料”再次流入市场。

    四、自觉抵制“生鲜灯”。肉类产品经营者应当遵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

    五、加强计量器具监管。加强计量宣传和检定力度,严罚重处调包宰秤、缺斤短两、使用以欺骗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一是现场向经营者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伪劣鲜肉和肉制品危害,提高经营者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确保肉类及其制品安全。二是张贴和发放致肉类产品经营者一封信,向消费者广泛宣传相关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

    下一步,斑竹园市监所将持续加强肉制品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全力规范辖区肉制品市场秩序,严防检疫不全、来源不明的“白条肉”“问题肉”流入市场,确保广大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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