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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长在执行 代表委员看执行丨多方联动促执行 用心用情解纠纷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邓奕洋  日期:2024/7/9 字体: [大][中][小]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近日,湖南省邵阳县法院开展“执行局长在执行 代表委员看执行”专项执行行动。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金称市镇政府的帮助下,由邵阳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文玲带队,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2021年底,彭某林的两位工友邀请彭某林去金称市镇某院子的城隍庙做线路安装工作,但三人均无电工证。在施工过程中,彭某林的一位工友到庙外接电话,此时没有人为彭某林扶楼梯和铁架,正巧铁架滑动,彭某林从楼梯上摔下,造成彭某林头部受伤,致其一级伤残。邵阳县金称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组织调解,但各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后经法院依法判决,判决邵阳县金称市镇某村七组、八组、九组、十组赔偿彭某林损失298588.98元。因赔偿一直未能履行到位,彭某林的儿子彭某作为执行事务代理人向邵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案件的被执行人涉及到村四个组,申请执行人的家属情绪又比较激动,仅仅依靠法院很难执行,必须转变执行思路,主动联系地方共同化解。7月2日上午,邵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与金称市镇政府召开了该案执行调度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商讨执行方案。

  确定执行方案后,在金称市镇政府的支持下,执行法官把申请执行人的家属和该村的村支书及各组组长请到调解现场。在调解现场,通过面对面、背靠背调解,经过耐心反复的释法明理,多方做当事人的工作,彭某林的家属决定放弃部分诉讼权利,该村的村支书表示愿意积极处置村有资产配合法院执行,各组组长也表示会积极向各组组员讲明道理,并筹集资金来配合法院执行。

  在做通彭某林家属的思想工作后,李文玲认为,彭某林的工友虽然不是诉讼主体,但如果彭某林继续起诉,可能会滋生更大的矛盾,也会增加彭某林和其工友的诉累与诉讼成本,遂把两位工友请到了调解现场。在镇政府、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大力协助下,执行干警对两位工友耐心开导,通过三个小时的释法说理,循循善诱,两位工友最终愿意向彭某林支付52000元。

  “你们真的费心了,这一天都在为我们家的事情奔波,太感谢你们了。作为家里的顶梁柱,我终于可以安心去工作了!”当天晚上,李文玲又带领干警上门看望了行动不便的彭某林,彭某林及其家人对执行干警用心用情执行表示衷心的感谢。

  “通过今天亲身感受并‘零距离’参与见证法院的执行,让我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有了更加客观的认识,真正体会到了执行工作的辛苦与重要。为了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既要有措施,也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一名参与执行的人大代表说道。

  “案结”不是终点,“事了”“人和”才是目的。下一步,邵阳县法院将进一步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把能动司法理念贯穿工作始终,把“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融入执行工作全过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凝聚执行工作合力,提升执行工作实效,让更多“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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