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方圆调 解详细内容
农忙千万别大意 莫让收获成“收祸”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雅倩 阿斯古丽  日期:7/16/2024 字体: [大][中][小]

    农忙时节,农机伤人事故时有发生,近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农机伤人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2023年9月,正值秋收季节,阿某驾驶收割机为同村邻居图某家收割玉米,阿某在收割期间不慎将图某两条腿压伤,造成截肢,落下终身残疾,经岳普湖县某局农机事故鉴定,阿某负70%责任,图某负30%责任。事故后,图某一直在医院接受治疗,并对自己的伤残进行了鉴定,经新疆某鉴定所鉴定图某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三级伤残,遂图某要求阿某承担医疗费、伤残费等费用,但双方对医疗费、伤残费等方面无法达成协议,便诉至法院。

    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是多年邻居,之前关系一直挺好,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对立情绪明显,分歧较大,调解工作没有实质进展。于是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被告阿某态度诚恳,原告图某情绪也有所缓和,遂乘胜追击,当庭进行调解,承办法官立即充当起邻里的“和事佬”,从法理上释明,从人情上说理,本着互相理解、互相谦让的原则,对该案的前因后果、调解利弊进行逐一分析,为原告算了一笔“经济账”,为被告算了一笔“友情账”。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均作出让步,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至此,双方的纠纷彻底了结,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事出意外非人所愿,礼让三分握手言和。法院审判不能是机械的“坐堂办案”,解决矛盾也并非简单的“一判了之”,只有实质性化解纠纷,让人民群众满意和认可,才是司法办案的最优解。下一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将牢固树立“如我在诉”意识,积极发挥能动司法作用,用高水平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努力做实“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法官提醒:

    随着农用收割机的使用越来越普及,为防止意外发生,驾驶员应在具备相应驾驶技术的前提下从事收割工作,作业时应集中精力,仔细观察,做到提醒义务,莫让收割帮手变成“凶手”。(作者单位: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人民法院)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