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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房屋引纠纷 法官巧“补”邻里情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简玲玲  日期:2024/7/16 字体: [大][中][小]

    邻里之争是常见的“小事”,但也是群众心心念念的“大事”。近日,凤庆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相邻权纠纷,让产生矛盾的邻里打开了心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原告汪某某、罗某某与被告杜某某系邻居关系,两家之间隔了一堵围墙,汪某某、罗某某户位于杜某某户堡坎下方,杜某某在汪某某、罗某某户的堡坎上方搭建简易淋浴间、卫生间,杜某某户长期使用简易房加之雨季降水较多,导致汪某某、罗某某户堡坎潮湿,存在电路受潮短路等安全隐患,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便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杜某某将搭建在堡坎上方的简易房拆除,消除影响。

    承办法官在收到相关诉讼材料后,与社区人员一同到双方诉争地点进行实地查看,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做好原被告释明工作,告知杜某某其简易房存在的安全隐患及不及时处理的法律后果,同时从邻里和谐、守望相助的角度出发,与社区人员一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又再次向双方进行释明并组织调解,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告同意以15日为期限让被告杜某某自行整改。期限届满后,承办法官与社区人员一同到纠纷现场了解整改情况,此时杜某某已将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原告也主动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纠纷圆满化解,邻里又恢复了往日的和睦。

    群众利益无小事,纠纷化解需用心,凤庆县人民法院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审判理念,以“审判理念为民、审判程序便民、审判结果护民”为目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推行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的审判思路,充分借助社区网格力量,在“法院+社区”实实在在为群众解纠纷化烦忧。(作者单位:凤庆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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