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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丽颖:油罐车运输乱象,食品安全底线不容试探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马丽颖  日期:2024/7/22 字体: [大][中][小]

    近日中储粮被曝食用油与化工用油运输过程中油罐车混用,油罐车不作相应清洗,甚至食用油标签与化工油标签随意贴置,化工油中含有多种致癌物,掺杂在食用油中流入市场,影响恶劣,危害巨大。不遵守食品安全法不仅损害企业形象与社会信用,还严重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安全,食品安全关乎每一名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上每一起食品安全问题都能引发全民关注,不仅仅是之前震惊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带来的“余威”,更是因为当代社会互联网高度发达,自媒体兴盛,全民监督人人共治,关乎民生的社会新闻更是能在网络世界瞬间传播千里。所以关于油罐车混用问题,必须要彻查到位,还给人民群众一份安心,给文明社会建设带来一方净土。

    实际上油罐车混用并不是近期才产生的乱象,早在九年前就存在罐车投毒: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油,置公众生命安全于何地?长达九年,为何复蹈前辙不知悔改,背后隐藏着企业面临的监管缺失、成本压力、安全标准不明确以及行业内部管理松懈等多方面的问题。

    监管缺失:目前,我国在食用油运输方面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只有一部推荐性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由于是推荐性标准,对厂家的约束力有限。这种缺乏强制性的监管导致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忽视这些规范,从而形成了监管的漏洞。责任不明确:在食用油的运输过程中,涉及多个环节,包括发货方、运输方和收货方。由于缺乏明确的责任划分,当出现问题时难以追责。

    成本考量:清洗成本高,罐车司机透露,单次洗罐的成本少则三五百,多则八九百。对于利润微薄的物流企业来说,高额的洗罐成本成为企业不愿承担的负担,从而导致罐车在换货运输时选择不清洗。运输价格竞争:随着近两年罐车数量的增加,竞争加剧,导致罐车运输价格逐步降低。这种现象迫使一些罐车司机开始转向运输需求大的煤制油,以增加收入。

    标准不明确:推荐性国标,《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是推荐性的国家标准,企业可以选择不执行。这种标准的不确定性为企业提供了可乘之机,使得它们在面对成本和便利性的考虑时,往往会选择忽视这一规范。企业标准宽松,部分食用油厂家虽然有要求,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把关不严,所谓的验罐并不严格,有的甚至只是走过场。

    完善油罐车运输监管机制与问责制度是确保运输安全、防范环境风险和提升行业管理水平的关键。建立全面的资质审查系统:对于所有从事油罐车运输的企业,实施严格的资质审查和认证。这包括对司机的专业技能、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的考核。加强法规和标准建设:制定和更新油罐车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运输安全、环保排放、车辆技术条件等各方面的标准,并严格执行。实现智能监控:利用GPS、物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对油罐车进行实时监控,确保监管部门能够随时掌握车辆位置、运行状态和货物情况。强化日常巡查和抽检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管队伍,对油罐车运输企业和车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和抽检,确保法规和标准得到有效执行。建立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响应程序、救援协调、污染控制和事后处理等方面。完善信息报告系统:要求企业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任何事故或近失事件,确保信息透明,便于迅速响应和处理问题。明确问责制度:在监管机制中明确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运输企业及司机的责、权、利。一旦发生违规或事故,应依据事先确定的问责制度追究相关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对违反运输安全规定和环保法规的行为,应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甚至吊销运输资格,确保足够的威慑力。公众参与与监督: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油罐车运输,可以设立举报奖励机制,保护举报人隐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培训与教育:定期对油罐车司机以及运输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感。跨部门协作:建立一个跨部门协作的机制,包括交通、环保、安监等部门联合监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油罐车运输的安全和环保工作。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提升油罐车运输的安全性和环保水平,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同时,完善的问责制度能够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负责,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置。(作者单位:刘台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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