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方圆普 法详细内容
普法小课堂丨谨防骗局套路花样多 专“暑”普法礼包已送达!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莹  日期:7/30/2024 字体: [大][中][小]

    在这个信息化飞速发展的时代,互联网早已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但同时,网络世界也隐藏着各种骗局和陷阱,因此,了解并学会防范网络骗局,就显得尤为重要。正值暑假期间,思想单纯、社会经验不足的未成年朋友们成为诈骗分子的新目标,电信网络诈骗花样层出不穷,防诈安全意识片刻不能松懈。快和法院小编一起来看看这些新花样,提高警惕,谨防被骗!(以下案例人物均为化名)

    案例一:免费福利诱惑多、一时不慎恐被骗

    小江(15岁)在浏览短视频时,看到某平台上可以免费送某游戏皮肤,只需用扫码进群即可领取游戏皮肤,在确认领取的时候跳转页面变成了群聊页面,对方说只需支付3.88元进群,就可以免费领取游戏皮肤,而且会提供之后更新的最新款游戏皮肤。小江通过扫码支付并将支付截图发给对方,可是对方却说小江是未成年人,需要他用父母的身份证才可以领取,让他按照流程指示将父母的身份证拍照、上传。至此,小江心中已经起疑了,遂称父母不在家,自己无法找到身份证,而对方却让小江打电话问身份证号,并且提供手机号验证码,小江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于是马上报警,此后,再不敢轻易相信免费的“馅饼”了。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不劳而获不可取。未成年人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在浏览互联网信息时,应该时刻保持警惕,遇到要求转账汇款、线下见面、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共享手机屏幕等情况时,应第一时间联系家长或报警寻求帮助,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案例二:假冒民警来询问,套路懵懂青少年

    近日,小Q(12岁)在家里和同学商量暑假出去玩的时候,收到了一个奇怪的电话。电话那边自称是某派出所民警“王警官”,对方称小Q涉嫌偷盗小区内居民的自行车,被居民目睹后报警,小Q涉嫌违法需要接受询问,并称可以到家里进行询问。起初小Q并未相信,自己并没有去偷盗自行车,怎么会被当成小偷呢!但对方向小Q出示了自己的“警号”,并且准确说出小Q的个人信息和家庭成员信息,出于害怕且识骗能力较差,小Q相信了“王警官”的话,并且如实告知现在家里没人,父母晚上才会回家。与“王警官”约好了来家里调查询问的时间后,出于担忧和害怕,小Q给父母拨通了电话,小Q的父母问清情况后,当即警觉有可能是遇到骗子了,当即陪同小Q前往辖区派出所报警,发现“王警官”查无此人,幸而小Q父母警觉,否则后果不敢想象。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小编在此提醒各位家长和同学们,一定要树牢警惕、防范意识,认清网络骗局的类型,购物、游戏等娱乐活动需谨慎,对于网络上出现的各种来源不明的信息或过于夸张的宣传,要学会识别其真伪,不要随意扫描来源不明的二维码,谨防泄露自己和家人的身份信息。尤其在暑期,家长要正确引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以应对复杂的网络风险,不要因一时疏忽让网络骗局有机可乘,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作者单位: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