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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映秋:把合格党员的标尺立起来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福映秋  日期:2024/9/12 字体: [大][中][小]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对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共27条,对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概念和方式、原则等4个方面作了规定。广大党员应以《办法》为指引,深刻领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背后的深意,自觉以“不合格党员”为镜鉴,坚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合格党员的标尺立起来,在铸强体魄、敢动真格、端正风格中实现自我“蜕变”,以昂扬向上的姿态干事创业。

    把握好“准”度,保持不合格党员处置有“精度”。《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客观公正、慎重稳妥、依规依纪,是一部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过去在处理不合格党员时,标准模糊、处理不统一的问题时有发生,而《办法》为此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使得基层组织在执行中有章可循。各级党组织要将《办法》的学习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组织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任务来抓,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心无旁骛地读懂、吃透《办法》所包括的27条、4方面内容,深入思考“不合格党员”产生的本质和根源,真正弄明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的“真谛”,切实透过“不合格”标准,明晰履职尽责的“合格线”,始终保持心明眼亮、永不迷航。

    把握好“实”据,保持不合格党员处置有“力度”。《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分主观客观,对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等方面。这些表现涵盖了党员思想、政治、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为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提供了具体标准。党在长期的实践中发现,不同类型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存在诸多难点。通过《办法》的出台,这些问题得到了制度化地解决。各级党组织在处置不合格党员时,应坚持“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原则方针,把已丧失信仰立场、抵制党的方针政策,同政治学习不认真、消极执行党组织决议的情形区别开来;把因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同党员本人主观不愿履行义务的情形区别开来;把因年老体弱多病等客观困难,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同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党员作用的情形区别开来。对存在不合格情形的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要通过走访谈话、反复印证、上门沟通等方式,多方搜集证据,对不合格党员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精准写实“画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等形式认真讨论,按照支部调查、初步认定、党委预审、党员大会评定、审批宣布等程序进行,充分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党员本人的意见,严格按照政策提出处置意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确保处置的公正与严肃。

    把握好“情”理,保持不合格党员处置的“温度”。在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过程中,教育和转化始终是重要原则。《办法》坚持立足教育、转化提高的理念,强调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明确了组织处置的政策界限。体现了组织对党员的爱护。在其行差踏错时大喝一声、猛击一掌,在其踩踏红线时迅速出手、狠打板子,既精准及时,又不折不扣,既维护组织处置的权威性、严肃性,又发挥组织处置的惩戒、警示与教育作用。在处理不合格党员时,要明白“惩”和“治”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是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重新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们在反思中成长,在纠错中进步,不搞“一刀切”“终身制”。区分不同情况、主客观原因。用好帮扶整改机制,通过组织学习培训、按时汇报思想、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使不合格党员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组织处置。应注重把思想谈透,把问题谈开,把党的纪律讲清楚,把处置的依据讲明白,把整改的方向讲明确,促进党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做到严格管理与教育关爱同步,解决问题与机制运用同行。帮助不合格党员认清与合格党员的差距,把作风上的“顽疾”革除,同时倒逼广大党员强化规矩意识、党性意识,激发爱党奉献的自觉性,形成争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更需要广大党员把合格党员的标尺立起来,经常对照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适用情形”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不合格”中汲取教训,勇于“拼合格”,敢于“动真格”,以“合格”衡量自己、要求自己,让自己始终保持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鲜明品格。要坚持把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作为检验自身“合格”的“试金石”,以“时时放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有回应”的执行力,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真赞誉”和“好口碑”。(作者单位:河北省河间市卧佛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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