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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哲:权力勿贪腐,党纪国法严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哲  日期:2024/9/12 字体: [大][中][小]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化的今天,杨元辉案件的曝光再次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不能有丝毫懈怠。杨元辉,这位曾身处云南省文山州重要领导岗位的党员干部,本应成为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表率,却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他人财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其行为令人痛心,更发人深省。

    杨元辉案件的核心,在于他利用担任砚山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单独或伙同其特定关系人周某某收受巨额贿赂,总额高达542.6万元。这一数字背后,是权力与金钱交易的丑陋现实,是对党纪国法的公然挑衅,更是对人民群众利益的严重侵害。杨元辉的受贿手段并不复杂,却极具隐蔽性和腐蚀性。他通过为甲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在工程款拨付、项目推进等方面提供帮助,换取了马某为其特定关系人周某某支付的购房款、装修费及“入股”资金。这一系列操作,不仅彰显了杨元辉权力观的扭曲,也暴露了某些企业和个人为追求不正当利益,不惜重金腐蚀官员的丑陋行径。杨元辉对于马某的“慷慨解囊”并非全然不知,而是采取了一种默许甚至纵容的态度。这种态度,不仅是对自身职责的严重背离,更是对党和人民赋予权力的极大亵渎。他忘记了初心使命,将手中的权力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滑入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杨元辉案件的查处,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将受到严肃查处。这既是对腐败分子的有力震慑,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深刻警醒。面对杨元辉这样的反面典型,我们必须深刻反思,引以为戒。首先,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其次,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关键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加大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它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和持续奋斗。只有全社会形成共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杨元辉案件的查处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它告诉我们,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记初心使命,严守党纪国法底线。只有这样,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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