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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生态日 | 司法同行守碧水 增殖放流护生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开展吉林生态日系列活动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思妤  日期:9/25/2024 字体: [大][中][小]

    2024年9月26日是第三个“吉林生态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更好地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在吉林省珲春市密江河大马哈鱼国家级水产资源保护区内召开环境资源刑事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并在此地开展环境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基地揭牌仪式。

    召开环境资源刑事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自2022年9月26日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以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不断总结环境资源审判经验、加强类案裁判指引、适时发布典型案例,促进全社会不断提升环境意识和法治意识。为了更好地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环境资源保护的意识,以案释法引导辖区群众知法、守法,充分彰显本院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定决心,本院从已审理的多起环境资源审判案例中,精心遴选出5件既能广泛涵盖环境要素和案件类型,又能反应环境资源审判新发展、新举措、新特点的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案例,作为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

    新闻发布会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大志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铁根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及《2024年度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珲春市人大、政协、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延边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等单位及多家媒体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

    开展环境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基地揭牌仪式

    为加强生态修复的司法保护力度,优化司法职能与行政职能有效衔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在吉林省珲春市密江河大马哈鱼国家级水产资源保护区内建立环境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基地,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亚坤和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党组成员、院长郑国荣共同为环境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基地揭牌。

    在珲春市公证处的见证下,参会人员积极参与,在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共向吉林省珲春市密江河大马哈鱼国家级水产资源保护区内放流马苏大马哈鱼苗1.1万尾。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需要司法护航。环境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基地的设立,是珲春林区基层法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进司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探索创新预防性、惩罚性、恢复性司法措施,加大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工作力度,努力开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局面。(作者单位: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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