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方圆调 解详细内容
莎车县法院:调解当场履行,案结事了暖民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毛丹古丽·吾斯引、凯丽比努尔·  日期:9/29/2024 字体: [大][中][小]

    近日,莎车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将审判延伸至执行,通过调后跟进督促,成功促成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得以履行,打通了案结事了“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实质性化解纠纷。

    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原告魏某承包了被告阿某房屋的施工。工程完工后,原被告双方对涉案工程进行验收,原告于2021年4月16日将涉案房屋交付给了被告,被告以现金和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剩余工程尾款159000元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该房屋没有进行质量鉴定且存在大量工程质量问题为由推诿。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159000元。

    法官调解: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建设工程合同案件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事实难以认定和查清,许多建设工程合同案件都要经过鉴定才能查清事实,鉴定不仅周期长,费用高昂,而且若判决后当事人仍不服,产生后续诉讼可能会增加双方的诉累,法官在详细分析案情后,多次组织原、被告开展调解工作。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执行工作是维护公正司法的最后“一公里”,也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重要环节。今后,莎车县人民法院继续推动矛盾纠纷从“末端执”向“源头治”转变,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最大程度节约司法资源,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社会治理增效赋能。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