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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退赔261万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罗燃  日期:10/9/2024 字体: [大][中][小]

    10月9日,江油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共同为江油某被害企业发放退赔款261万元。

    拿到退赔款的单位代表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对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干警的辛苦付出表示由衷感谢。

    案情回顾:

    本次退赔所涉案件为一起职务侵占犯罪案件。

    易某某、周某某、文某等十六人同为江油某钢铁厂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他们利用职务便利,对钢铁厂的财物进行非法侵占转移,并通过销售给共谋人员进行销赃,作案时间跨度长达四年,销赃次数多达300余次,造成被害单位巨大的经济损失。

    今年6月,江油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组织刑事审判团队进行了讨论,为提高审判效率,尽快挽回被害钢铁厂的损失,当即决定对涉案两组人员合并审理。

    经过两次开庭审理,8月28日,对被告人易某某、周某某、文某等十六人犯职务侵占罪进行了公开宣判,分别判处九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至二十万元。16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服从一审判决,并在判决生效后积极主动缴纳涉案罚金。

    刑事审判的最终目的不只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更是要不断强化追赃挽损力度,才能切实减少受害人或单位的实际损失。于是,在判决生效后,公检法三家单位立即组织退赔被害单位损失。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锦旗虽轻,意重千钧,既是认可,更是鞭策。

    今后的工作中,江油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始终将追赃挽损贯穿于刑事审理过程中,穷尽手段甄别,全流程、各环节持续追赃,有效督促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同时,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被告人退赃退赔作为真诚悔罪、自愿认罚的重要量刑标准,切实贯彻打击与防范治理一体推进的理念,加强宣传防范、助力规范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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