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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星:“慎终如始”续写党纪学习教育“进行时”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徐星  日期:10/14/2024 字体: [大][中][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广大党员干部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紧张感,“慎终如始”续写党纪学习教育“进行时”,永葆“廉洁自律”,从而走得更远、行得更稳。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党上下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行深入学习,抓住学习重点、丰富学习形式、强化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认识和实践显著增强。常言之,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虽然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接近尾声,但党纪内容应开展常态化理论学习,要达到每学一次就能学深一层、每学一次就能警示一生的效果。要持续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规定动作中,常抓常学,常讲常新,常思常悟,相处真正把党规党纪学到心里、烙在心底。要丰富学习形式,定期开展党纪学习回头看、案例精讲、廉洁家风、现场警示教育、知识竞赛问答等活动,以实践活动增强法纪观念,促进内容入脑入心,把党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张纸”“一阵风”,需经住实效的检验。广大党员干部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成效“标尺”。要做好成果转化,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运用到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中,以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守人民立场,回答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问题。要做实人民置顶,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宗旨,在工作中廉洁用权,主动与违纪行为划清界限,将廉洁“清风”吹入每户百姓家。要做强实干担当,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在察实情、出实招上下真功夫,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切实用党纪学习教育的“热度”增添为民服务的“温度”。(作者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百尺杆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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