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你们高效的执行真的难以用语言来形容,只能说,泽普县人民法院“亚克西!”领取执行兑现款,冯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2023年9月6日,被执行人托某驾驶的小型汽车与冯某的电动车碰撞,致冯某受伤,法院判决托某赔偿冯某医疗费、检查费等共计25365.12元的。判决生效后,托某拒不履行义务,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泽普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认为本案虽然标的额不大,但涉及到申请人身体是否恢复,需在最短时间内将案件执行完毕,保证当事人及时更换腿部钢板。
执行工程中,执行法官跟托某联系后,托某表示经济比较困难,希望法院能够宽限一段时间,减少一些金额。承办法官便耐心向托某告知申请人的情况,通过情理、法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引导,自觉履行义务,同时也告知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经过几个小时的劝解,托某最终同意在次日将案款一次性缴清。次日后,申请人冯某拿到赔偿款后,多次打电话向承办人表示感谢。至此,一起涉民生案件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以最短的时间执行完毕。
下一步,泽普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树牢“如我在执”理念,始终秉持为民尽“执”的原则,持续加大对逃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始终保持“严打高压”震慑态势,努力提升查人找物效率,让拒不履行、规避执行、妨害执行的被执行人无处遁形,最大限度地推动“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以实际行动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