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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檀:党员干部要力争做到“三有”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子檀  日期:1/6/2025 字体: [大][中][小]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伟大使命。党员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面对历史给予的使命和挑战,要有舍我其谁的担当与勇气,发扬迎难而上的精神与魄力。我们要力争成为有志、有责、有为的“三有”干部,为民族复兴的伟业做出贡献。

    党员干部要力争做到“有志”。应当时刻牢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党员干部要立志做出一番事业,为了国家的建设和富强,不惧困难、不怕挑战,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奋斗不懈、驰而不息。要将个人的志向融入家国理想,以中国共产党的一代代模范先辈为榜样,在伟大事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党员干部要力争做到“有责”。身在任何岗位,都要自觉肩负责任感,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要敢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不能做得过且过的“躺平式”干部。要勇于面对错误,敢于承担责任,不能做逃避问题的“推责式”干部。我们要有如履薄冰的历史责任感,深刻理解自身工作的重大意义,立足于本职,在破解难题中不断打开工作局面,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党员干部要力争做到“有为”。“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能否做出一番业绩,是评判一个干部合格与否的有力标准,一切事业都要靠真抓实干来实现。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力戒一切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搞任何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要在实干中获得真知,坚持不懈拓宽眼界、钻研本领,在更广阔的领域上全方位服务人民,成为新时代的有为干部。(作者单位:中共肃宁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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