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有序、放心的消费环境,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3月14日,镇康县人民法院开展以“诚信经营 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在集贸市场、超市、金店、快递公司、迎街商铺等地,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现场答疑等方式,向消费者和经营者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针对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网购合同、物业服务和产品质量纠纷等热点问题,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群众树立正确消费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醒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良好消费环境和经济秩序。活动现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内容贴近生活实际,法律讲解通俗易懂,为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今后工作中,镇康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将公平原则、诚信原则贯穿到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解决全过程,不断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普法模式,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镇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