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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化纠纷,万元押金顺利退还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庄园  日期:4/1/2025 字体: [大][中][小]

    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场因押金引发的纠纷,帮助当事人李某顺利拿回1万元押金,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展现了法院调解工作的高效与专业。

    事情源于2018年,李某与王某建立了上下级代理合作关系。李某依照约定向王某缴纳了1万元押金,期望在代理区域内开展业务。然而,随着合作推进,双方在铺货政策、市场推广费用等方面分歧不断,矛盾逐渐加深。2021年,李某决定退出代理,并要求王某退还押金。王某虽同意退款,但一直拖延未付。无奈之下,李某将王某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院调解员迅速展开调解工作。调解员意识到,简单的判决可能无法彻底解决双方矛盾,甚至可能激化矛盾。因此,调解员首先分别与李某和王某进行沟通,倾听双方诉求,了解纠纷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原来,王某认为李某在合作期间部分市场活动未达预期,给自己造成了一定损失,加之资金周转困难,所以才迟迟未退还押金。

    掌握情况后,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以事实为依据,向王某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在代理关系终止时,无正当理由扣留押金属于违法行为,并告知其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调解员也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彼此在合作中面临的困难。经过数小时耐心调解,王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通过转账方式将1万元押金退还李某,李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在商业合作中,代理关系本应是携手共进、互利共赢的纽带,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高效解决了当事人的诉求,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程序,也有效缓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为未来可能的商业合作留下了空间。柳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助力更多纠纷的和平化解,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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