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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法院:“露天法庭”解锁枫桥方程式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伊马木•;阿卜杜克热木  日期:4/3/2025 字体: [大][中][小]

   “法官同志,你们来得正好!这事今天必须给个说法!”近日,伽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团队驱车前往和夏阿瓦提镇执行案件途中,被十余名村民团团围住。原来,村民买某与收购商阿某因3.5吨新梅干买卖发生纠纷,双方争执不下,已僵持了两小时。

    在村民的见证下,法官当即搬来板凳、展开案卷,在村口搭建起“露天法庭”。经了解,阿某以新梅桃品相不达标为由拒付10万元尾款,而买某坚称货物经抽样检验合格。法官仔细核对合同条款,发现双方对验收标准约定模糊,随即启动“现场调解+普法”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条,买受人怠于通知瑕疵的,视为标的物符合约定。”法官指出阿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质量异议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买某体谅今年农产品行情波动。经过1小时耐心释法,阿某当场通过手机银行支付尾款,双方握手言和。

   “原以为要跑几十公里路打官司,没想到在地头就把事解决了!”买某攥着到账短信激动地说。围观村民纷纷举起手机记录这堂“法治公开课”,返乡创业青年感慨:“看到法官这么接地气,我们做生意更有底气了!”

   “许多纠纷源于法律认知偏差,早一步介入就能避免矛盾升级。”从事审判执行岗位工作14年的伊法官表示。今年以来,该院通过"执行+调解"联动机制,已促成32起涉农纠纷执行前化解,兑现款项逾35万元。

    伽师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出"移动执行工作站"机制,依托12个乡镇诉讼服务点,构建“接案-调解-执行”一站式服务体系,推动治理举措落地生根,让伽师县的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幸福感、获得感节节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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