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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酒店“瞬间涨价”是一种经营短视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4/7/2025 字体: [大][中][小]

    “边下单边涨价,时间相差20分钟,价格却涨了近150 元。”今天,重庆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她于3月12日晚10点50分左右,在某在线旅游平台上预订了7月18日至20日安徽合肥某Loft艺术公寓的大床房,两晚的价格分别为276元与268元。由于行程有变,约20分钟后,李女士准备再订一晚,但她打开页面后发现,该房型的价格已变为417元。同一家酒店、同一个房型,短时间内为何如此大幅度涨价?(4月7日《工人日报》)

    按说,客房价格要不要涨、怎么涨、涨多少,这都是酒店的自主权利,只要涨价不离谱,消费者一般都可接受。但酒店“瞬间涨价”之举,无疑是一种经营短视行为,让广大消费者难以接受。

    据了解,酒店选择“瞬间涨价”,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房源预期紧张时,会马上提高价格;二是当预订量达到50%或80%时,也会马上提高价格。

    其实,对于酒店经营者而言,为实现经济收益最大化,根据市场行情、已有预订量、历史数据等多方面因素进行适当的动态调价,这也属于一种合理合规的做法,无可厚非。

    但问题是,对于同一个消费者来说,在同一个时段里预订同一家酒店、同一个房型的客房时,价格却前后不一,涨价离谱,相差甚远。酒店如此“瞬间涨价”,显然是一种地地道道的“不友好”。

    一方面,酒店“瞬间涨价”,既会令消费者面临支付更高的住宿费用,又会令消费者的消费体验感大打折扣。另一方面,酒店“瞬间涨价”,也会影响酒店和在线平台的形象。尤其是当消费者认为酒店或平台存在大数据杀熟行为时,可能会产生不满,不利于酒店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因此,笔者以为,整治酒店“瞬间涨价”的经营短视行为,还需多方发力。一方面,行业协会应出台行业规范和标准,对酒店收费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和设限,让酒店有“规”可循,对“标”收费,切忌各家各“规”,各家各“标”,无序乱收费、高收费,既破坏行业生态,又影响行业发展。

    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对酒店肆意“瞬间涨价”行为,不妨通过约谈叫停、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停业整顿等多种处罚手段,倒逼酒店遵循市场法则,不再“想涨就涨”,或“想涨多少就涨多少”。

    同时,消费者一旦遭遇酒店“瞬间涨价”行为,既要坚决说“不”,又要积极大胆地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不受损害,切忌“装哑巴”,不计较、不较真,任凭无良酒店“瞬间涨价”。

    当然,酒店经营者也应秉持“顾客至上,信誉第一”的经营理念,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切莫把消费者当成“待宰杀的羔羊”,想宰就宰。如此,消费者必将“用脚投票”,那最终利益受损的还是酒店。(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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