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近年来,肃州区司法局坚持“选、培、管、用”并举,持续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促进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严把选任关口,优化队伍结构
肃州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肃州公安分局建立联动机制,严格遵循“随机抽选为主、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为辅”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资格审查、公示任命等程序,从全区各行各业中选任了一批政治素质过硬、群众威信高、道德品行好的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截至目前,全区在任人民陪审员达165名,涵盖社区工作者、教育工作者、企业职工、退休干部等多个领域,队伍结构更趋合理,代表性更加广泛。
二、强化培训教育,提升履职能力
采取“集中培训+个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开展业务培训。培训内容紧扣审判实务,重点围绕《民法典》《刑事诉讼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及庭审规范开展专题辅导。创新建立“线上学习+线下实践”培养模式,通过庭审观摩、案例研讨、模拟法庭等形式,切实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养和参审能力。近三年来,已组织开展专题培训5场次,参训人员达300余人。
三、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履职行为
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履职档案管理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肃州区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明确权利义务,规范参审流程。建立随机分案机制,确保陪审案件分配公平合理。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24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481件,参审率达100%,案件评议质量显著提升。
四、发挥独特优势,彰显司法民主
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来自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在案件审理中既依法履职,又积极传递群众声音,有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特别是在婚姻家庭纠纷、经济纠纷等各类民事纠纷案件的调解中,人民陪审员运用丰富的社会经验,配合法官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赢得了群众广泛好评。
下一步,肃州区司法局将继续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管理、保障等机制,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基层治理”工作模式,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