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老同学间的借款本是信任的托付,如今却成为了矛盾的导火索,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近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圆满化解一起同窗好友间引发的借贷纠纷案,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展现出了司法的温度与智慧。
“当初借钱的时候,他拍着胸脯保证按时还。他是真的还不起吗?我看他就是存心不想还!”
“十多年的老同学,他居然因为1万元告我,随便告,但要钱没有!”据悉,孙某与尚某是同学关系,2022年尚某以交房租为由向孙某借钱,承诺三个月内归还,并以自己的车库作为抵押,孙某慷慨借出1万元,然而借款期满,尚某却迟迟不见踪影,经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孙某将其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尚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在接手案件后,了解到二人对借款事实并无争议,但双方对立情绪激烈。执行过程中,孙某和尚某一见面就陷入激烈的争执中,孙某认为老同学借钱不还,违背诺言,而尚某却辩驳对方不顾及多年老同学情谊申请强制执行,气愤不已……
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找到问题的关键,决定以同窗关系为切入点,尽可能让尚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修复双方的关系。为了消除二人的对抗情绪,采取“背对背”单独沟通,一方面积极安抚孙某的情绪,告知法院定会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多次联系尚某,释法明理,如尚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要承担法律责任,同学当年给予帮助也应当心怀感激之情……经过法官耐心地调解,尚某内心动容,向法官倾诉道,不还钱确实有赌气的因素在内,但也深知自己的行为伤害了老友情义,表示会向孙某表达歉意,并偿还了1万元的欠款,最终两位老同学放下芥蒂,在法官的见证下,二人握手言和,曾经破裂的友谊也在这一刻开始慢慢修复,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千金易得朋友难寻,不要让“失信”行为伤害了彼此情谊。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在执行案件时,将继续以“如我在执”的工作态度,以情理结合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适当修复友谊“小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作者单位: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