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耐心释法明理,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提高诉讼效率。
案情简介:
2023年,刘某与张某签订租赁合同,将张某名下的房屋开设为民宿,约定租赁期限为两年。2024年张某发现刘某经营的民宿十分火爆,于是便想将房屋回收,由自己经营民宿。经双方协商未果,张某便纠集多人,强行闯入刘某经营的民宿,并强行拆毁监控设备、将部分民宿设施及刘某的私人物品扔出室外,强行回收出租房屋。刘某在制止张某的过程中被打伤,入住医院治疗,经公安机关鉴定为轻微伤。出院后刘某多次向张某索要医疗费等费用,张某拒不支付,刘某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调解:
承办法官了解案件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但若一判了之,既不利于案结事了,也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便决定邀请双方当事人进行当面调解。
“打伤人还不赔钱,你想干什么!你是不是耍无赖。”
“赔钱是不可能赔钱的,你们要是早还我房子你也不可能受伤,我不可能赔。”......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矛盾较为激烈,于是决定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调解,一方面承办法官围绕案件事实对张某进行了答疑解惑,从法律角度以及拒不赔付可能产生的后果等多方面劝导张某,积极赔付。另一方面,从诉讼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等方面劝导刘某,建议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赔偿金额,能够尽快拿到赔偿金。在承办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重新权衡利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当场给付原告刘某各项费用。至此,该起纠纷顺利化解。
小案不小办,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作者单位:白河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