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堆积如山、跨越几十年的案件材料,你们没有丝毫退缩……为了还原历史真相,你们多次前往档案馆,仔细查阅尘封已久的资料,数次接待我们,倾听我们的委屈,耐心帮我们分析,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我们深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
7月3日,一封原浑江市砟子煤矿19名职工联名赠送给江源区法院石人镇人民法庭的感谢信读来让人倍感温暖。感谢信背后的故事,是法官践行初心使命的生动写照。 原浑江市砟子煤矿自1970年9月始建,历经多次管理归属变更,1995年的水灾更是让职工档案损毁,劳动关系认定难上加难。自2014年起,以王某苓为代表的19名职工踏上维权路,多年上访却始终无果。同样遭遇的同时期工友因年龄符合条件早年均已陆续办理退休,但这19名工人因之前不够退休年龄没有办理退休手续,后来随着国家社会保险改革,政策变化,因档案损毁现已无法进行职工身份认定,出现了同人不同待遇的问题。虽多年信访,却始终无法解决问题。案件起诉至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石人镇人民法庭,要求认定工人们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为缓解工人们的焦虑情绪,了解案件事实,开庭前法官曾三次组织工人召开见面会,耐心倾听“他们多年的委屈”,最终得知工人们真正诉求是要求人社部门承认其职工身份,能够按照城镇职工办理退休,而非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但根据1986 年《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该案属于计划经济时期特殊劳动用工关系,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依据法律规定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尽管如此,面对这桩跨越十几年的“疑难杂症”,承办法官仍高度重视,并没有将案件一驳了之,反而积极寻找突破口。针对工人们的诉求,法官反复解读法律规定的同时,多次奔赴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馆,不仅从泛黄的 1984 年招收新工人花名册、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企业职工身份登记表等档案中抽丝剥茧,将一个个公章、一行行文字,逐渐拼凑出历史原貌。还在文书事实认定方面做了详细描述分析,最终将职工身份予以认定,为19人后期缴纳社保、办理退休提供了依据。下发裁定前,法官还特别到辖区社保部门进行了沟通,从共同化解信访,解决工人难题角度,就文书内容是否需要补充征求意见,同时建议社保部门积极请示上级社保,能够根据事实认定为职工们争取正当权益,特事特办。
案件虽然最终做出了驳回起诉的裁定,但因对工人们历史遗留的大集体的职工身份进行了认定,解决了工人们无处说理的困难,也为后续事宜办理铺平了道路。工人们感动于法官的专业与耐心同时,亦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