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里镇水仙村发生一起因车辆轮胎压损水管引发的财产损害纠纷,经过三里司法所和三里派出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据了解,事发当天,走街串巷卖冰棍的韦某驾驶车辆经过闭某家门口时,因疏忽大意,车辆轮胎不慎压到了闭某堆放在家门口的塑料水管,导致水管破损。闭某发现后,立即要求韦某赔偿,韦某却认为水管放在门口影响通行,自己并非故意损坏,不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双方就此产生争执,情绪愈发激动,险些发生肢体冲突。
接到求助后,三里司法所和三里派出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工作人员先是安抚双方的情绪,让他们冷静下来,随后分别听取了两人的陈述。为了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工作人员还实地查看了现场情况,了解到水管确实是韦某车辆压损,同时也注意到水管放置的位置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门前道路的通行。
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明确指出韦某驾驶车辆时应尽到注意义务,压损他人财物属于侵权行为,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闭某将水管放在家门口公共通行区域,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工作人员从“尽快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以减少时间和精力成本” 角度出发,耐心劝说双方,尽量促成双方达成共识。
经过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韦某认识到自己的疏忽给闭某造成了损失,愿意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闭某也表示自己将水管放在门口确实不妥,同意作出一定让步。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韦某赔偿闭某破裂水管材料费用共计300元,闭某则承诺今后将物品妥善放置,避免影响他人通行。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更化解了邻里间的矛盾,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作者单位:贵港市覃塘区司法局三里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