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民生大计重中之重,牵动着千家万户幸福安康的心弦。近日,江油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审结一起食品安全纠纷案件,庭审结束后,当事人特地为承办法官送来锦旗,对法院公正司法、高效维权表达感激之情。
案情简介:
本案原告马某通过抖音平台购买了被告生产销售的蜂蜜数瓶。收到货后,马某发现蜂蜜包装上印有某中药材字样,遂向被告方客服咨询蜂蜜是否添加该药材成分,客服回复称 "如有要求可以进行添加并熬制"。在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后,马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要求依法赔偿。
法院审理: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明理释法,促使涉案企业深刻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被告最终认识到自身错误,自愿与原告马某达成调解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数千元人民币。这起案件的妥善处理,既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也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敲响了警钟。
法官提醒: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需要注意的是,人们可能只熟悉该药材具有重要药用价值,却往往忽视了这味药材的另一面——其生品含有剧毒成分,具有强烈毒性,一旦误食可能致命。因此,该药材的使用必须在专业医师药师的指导下进行,绝对不可擅自添加到食品中。
未来,江油法院将持续通过一个个典型案例的审理和普法宣传,在提升民众依法维权意识的同时,督促企业规范销售经营,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纠纷的化解力度,以司法力量筑牢江油食品安全防线,以“零容忍”的态度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