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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代偿债务后,能找借款人追讨吗?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迪力努尔•;麦麦提依明  日期:8/9/2025 字体: [大][中][小]

    生活中,你是否因“义气”“情面”给人做过借款担保?若借款人还不上,担保人代偿后,能找借款人讨回欠款吗?

    泽普县人民法院审结的这起案件,为你明晰法律边界。

   【案情回顾】2016年6月,阿某某经人介绍,为麦某某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担保。后麦某某未按时还款,银行将二人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阿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审理期间阿某某不幸离世,其子女代为还清银行贷款。

    此前,麦某某还向阿某某借过三万元未还,代偿后麦某某承诺还钱给阿某某子女,却未兑现。无奈之下,阿某某子女将麦某某诉至泽普县人民法院,追讨欠款。

   【审理经过】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向麦某某释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同时,法官向麦某某说明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如强制执行、征信受损等),引导其换位思考代偿人的经济压力。最终麦某某的子女迪某某和艾某某当庭写下保证书,承诺全额还款,案件顺利化解。

   【法官提醒】

    保证责任与借款责任同等重要!主债务到期后,若债务人未还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切忌因“义气”盲目担保,否则需依法担责。

    担保人履行完代偿义务后,要妥善留存证据(如银行转账凭证、还款协议、收据等),若债务人拖延不还,及时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主张权益,别因“拖延”错失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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