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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第一扇窗:我在立案庭践行“如我在诉”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潇  日期:10/13/2025 字体: [大][中][小]

   “法官,我这个案子能立吗?”每天早晨踏进这个再熟悉不过的立案大厅,总能看见当事人期盼又忐忑的眼神。作为立案庭庭长,我站在群众接触法院的第一道窗口,我深知肩上的重担,我不仅仅是司法程序开始的“把关人”更是让群众感受司法温度的“引导人”。

    许多人以为,立案庭的工作无非是收材料,分案子,是机械的流程操作。但在我眼中,每份诉状的背后,都是困住当事人的难题,可能是来自一个家庭的焦虑、一场邻里关系的僵局、或是一段婚姻的裂痕。若能以“如我在诉”之心,去倾听、去理解、去行动,很多纠纷完全可以巧妙化解,群众也少一些诉累、多一份安心。

    巡回法庭进家门,多年邻居泯恩仇

    我曾遇到过这样一起案件:一对做了十多年邻居的老朋友,因房屋漏水赔偿问题争执不下,楼下住户一气之下起诉楼上住户,最终两人闹到法院。初次接待时,双方情绪激动,寸步不让。我能感受到,他们不仅仅为了赔偿金而较劲,更是为了一口“气”而较劲。如果简单地“一立了之”,后续的庭审、鉴定可能耗时耗力,更可能让这对多年的老邻居彻底结下梁子。

    我决定多跑几趟。我和同事一起到现场勘查漏水情况,耐心听取双方的抱怨和诉求。我深知,远亲不如近邻,他们今后还要朝夕相见,一纸判决或许能界定赔偿数额,却很难修复破损的关系。于是,我们直接把法庭搬到了原告家中。看着因漏水而损坏的墙面和家具,一直态度强硬的被告沉默了。我抓住时机,从法理谈到人情,从责任谈到情谊。最终,被告同意合理赔偿,原告也主动退让一步,降低了索赔金额。更让我感动的是,在诉讼费承担问题上,两人竟抢着支付。案件成功调解,两人握手言和。

    事后,原告感慨地说:“我以为打官司怎么也得小半年,没想到我只去了一次法院,事情就解决了。真是方便了我们老百姓!”那一刻,我深深体会到,“如我在诉”不是空谈,只要我多跑腿,群众就能少跑路;只要我多用一份心,群众的怨气就能少几分。司法的效率与温度,正是通过这样的点滴努力得以彰显。

    家事案件提速办,一次办好的“体面分手”

    家事案件千头万绪,关乎人情法与弱势群体的权益,更需以“如我在诉”之心细致对待。我曾遇到一位盲人女性当事人乔某,电话那头她诉说自己被丈夫多次家暴的无助,坚决地请求离婚。我深知她行使诉讼权利艰难,若司法不主动伸手,正义何存?我们当即审查材料,并主动协调检察院共同介入,为她诵读文书、转达意愿。调解中既厘清法理,也耐心疏导,最终尊重其意愿不再调和,而是全力协助双方“体面分手”。我们仔细确认乔某离婚后生活有着落,量身制定方案,现场送达文书,真正做到“一次办好”。

    这起案件让我深切体会到,“如我在诉”不仅是理念,更是行动,它要求法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延伸服务、切实为民解忧。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这份责任感,催促我们不断将司法的触角向下扎根,直到真正扎进百姓心里。

    立案庭是司法的起点,但为民服务没有终点。我将继续带领我的团队,以“如我在诉”为镜、以“司法为民”为尺,深耕于这片直面群众的第一线。因为我深知,我们每一次用心的接待、每一次耐心的调解,不仅关乎个案的公正,更关乎大众对法治的信仰。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这就是我们不变的追求。(作者单位: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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